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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气息打在她的鼻尖,话里不知情绪。“火锅真有这么好吃吗?轻轻。”她怎么惹到他了…宋轻轻就算是傻也瞧出林凉的不对劲,忙回他,“怎么了…林凉哥哥?”他瞧着她眸里的不带色彩的疑问,他死死的盯着,两秒后却自己败下阵来,放开圈住她手腕的右手,在胸腔里叹了口气,轻轻的说了声。“算了。”他想,或许只是因为最近生活太不如意了。街上热闹非凡,宋轻轻手里已经有好几张宣传单了,房产的,奶茶店的,多是美食的。她无聊的一一翻过,却看到一张日式料理的单子停了目光。那是林凉最爱的吃食,以前在宋家时,她看得他吃得最多的,就是日料。他也说过,他喜欢吃日料。她本来想好好挣钱请他吃的,可是现在…“想去?”林凉瞧她看得认真,弯着腰问着。“想。”想和林凉哥哥一起去。很想,很想,想他终于吃上自己喜欢的食物。林凉的饮食习惯早就因时岁和环境改了,以前爱清淡进食缓慢,现在为了保持体力爱荤色又为了赶单子吃饭也变得急躁。所以对着单子没有任何起伏,反而看着宋轻轻一脸企盼的模样,胸口跟灌了穿堂风似的。以前他什么都能给,现在沦落到蹭别人的才能带她吃顿好的。她只对吃的上心,好像并不在意男女情谊。如果他真有一天废了,什么都给不了了。林凉看着她把那些单子扔进垃圾桶里,低眸,摩挲了下手指…他想,她…会留下来吗?会..吗?清凉超市关了,周围的人流言又纷纷了。皱着眉猜是因为她经营不善导致的,有人看见林凉的伤处,又说是可能是因为她犯傻的时候把他砍了,还有的又扯出她之前被骗的事出来,带着鄙夷的谈论说,谁知道是不是装疯卖傻想以假乱真想赚笔大的,谁知道上天有眼,出事了。要是用着没事,她赚翻了好吧。还有人说,跟个傻子在一起,疯了吧?不为自己想也要为父母想想吧,谁能一直照顾一个傻子,父母老了那个傻子又能做什么?这里的人都说,跟宋轻轻在一起,真挺遭罪的。世人好像总有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对方的心思和举动,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需要付任何责任。有些人的话便如一把刀,直径捅进去,再用力从血rou里扯出刀刃来。很少人的话是一枝带刺的玫瑰,带着针般的尖锐却总归是送给你好。他们会抓着你一点的错处死死不放,并以此来审视你所有的成长。如果你展露过恶意,卖的大米再好,他们也觉得就是砒霜。这个世界,对人真的太不温柔了,总以强硬的态度想着法儿去逼着你承认自己不配活着。她听过那些话,不经意的也好,故意的也好。一个人,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候,不是外面的诋毁迫害,而是对自己的怯弱和看轻。她那时正走向这条弯路,不管是外界的影响,还是自身的认知,加在一起,正放大了她的自卑。甚至带着自暴自弃的想,想他们说的都对。她就是没用!又笨!明明那么讨厌那女孩和他聊天,却始终插不进他们的话题里,就只能听着看着,什么都做不好,一直都在拖累林凉。现在这样或许以后也会这样,她会一直跟不上他,反而扯着他一起掉坑里,看着他一次次遭罪!累…好累。累到想退回以前的壳子里,累到,只想闭眼睛。她好像,开始害怕和他在一起。五指张开,透过缝隙,昏黄的灯光散射进眼睛,她躺在他的怀里,望着天花板,看着上面灰黑的痕迹斑驳四布,她微微眯了眼。“林凉哥哥,你还记得吗?上一年的今天,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了。”“嗯。”他低头看着,不知她为何谈起这个。她收了收五指,像要将光装在手心里。“那时候…”她说,“我们很开心,没有任何烦恼。林凉哥哥…”她说,“是不是越长大,开心就会越来越少啊…”他紧紧地搂住她,吻着她的发顶,轻轻的闭上眼睛。他说,我们会好起来的。第一次,落日黄昏,他牵着她的手,红色的光停留在他的鼻头上,像流着一条温暖的河,他对她说,说我们会好起来的,春暖花开。她也紧紧地回握他,说,我相信。“到时候我们会有个大房子,会有很多保姆,会有吃不完的美食,喝不完的饮料,还有个大酸奶厂,让你喝个够,喝个饱…”他的话一点一点流进她的耳朵里,又搂紧了她。她悄悄背过身去,不想让他看见她眼里已经没了当初的憧憬。就让她闭会儿眼,她等会儿就会回复他,再等一会儿,真的…再等一会儿吧,她要斩钉截铁地去说,我相信。“轻轻?”良久,他都没听见她说话。她这个一无是处的人,怎么会让生活好起来呢…她要怎么自欺欺人的去说,拖着我,我相信的。她说不出了。咬着唇,稳着情绪,再添一点若无其事的情绪,假装睡着后被吵醒的惺忪,说,“嗯?”这丝反常的氛围让林凉紧紧抱住她,“轻轻,心里不开心的话一定要和我说。”没有人能解开自己不想解开的镣铐,她平静着,用着平常的语气回他,“没有啊。林凉哥哥,我只是快睡着了。”他的心因她的话缓了些,便闭着眼,抱紧怀中的温热。“等你二十岁,我们就去领结婚证。”她的眼睛闭得牢牢的,她听见自己从嗓子眼里轻轻的发了声回他。“好。”二十岁结婚。这句话,最后实现了吗?有谁能对十八岁的她说一声吗?三三:轻轻的心是脆弱而敏感的。但她后面也在排斥掉这些消极情绪。前文里有写过。八年后也可以为林凉点火了等等,说明轻轻一直在改变自己,克服自己。可两人会因想法不同而造成误会。下章虐凉哥。不知道一章能不能结束回忆。目二饮红影六十七(上)六十七(上)67你看我啊…劈开我的骨头,全是凌晨的眼睛,没有光,连黑暗都畏惧,也唾弃。-一个月后,拆掉钢针,血rou已愈合。那根食指有时小幅度的动过,但绝大多时候就这样,直挺挺的,弯曲不得。开始不适应,再渐渐去接受并习惯左手再也握不成完完全全的拳头。戒指重新回到原处,刚好掩盖住疤痕。公司租借的电瓶车很便宜,一百五一个月,但很脏,上面还留有别人的唾沫、沙尘泥垢,把手也是脏黑的,伴着饭食馊臭的味,反胃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