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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减少了损失,为了答谢诸位,每人奖赏一百文钱,虽然不多,但是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大家不要介怀才好。”她示意刘管事上前,“还请刘管事清点一下人数,方便等下发放赏钱。”“东家,少了一个人!”刘管事核对了一下人数,回到季婵身边低声说道,“是负责运送书籍的周仲义,今日并不是运货的日子,但是我清楚的记得他来过。”季婵眨了眨眼。周仲义并不是签了卖身契和合约的员工,而是季婵招来的工人,因为只是负责物流这一块所以并没有太过在意他的存在,当初用他刘管事有调查过,周仲义虽然有点小毛病,但是身家清白,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汉子。然而就是这样的人,却也是最容易受到诱惑的,为财或者为了其他都有可能,季婵看着周围乱糟糟的一切,差一点就要付诸一流的心血,轻声道,“暗地里查一下,周仲义最近有和什么人来往过。至于书坊,先停工一段时间,整理收拾好了再上工。”这也是没办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是没有办法开展的,索性做个人情,给大家都放个假。只是疑点重重的周仲义,必须趁着这段时间查清楚!在季婵之后,最先知道作坊着火的人竟是李泰,此时的他手里正拿着一本翻看,书本的扉页写着图书阁出版社,这本书无论是方便翻页的线装装订,还是里头主人公的传奇经历,都让他颇为新奇。“作坊着火了?我只是让你们调查一下图书阁的家底,可没让你们把作坊给烧了?!”李泰将书合上,看着立在他面前低着头的官吏。如今是贞观八年,李泰由于深受李世民的喜爱,受封了西京长安的州牧,算是当地的市长。也不知道是李泰的野心使然还是王爷标配,他的身边自然都跟着一群幕僚,也就是府邸长使,平时管管家,暗地里为主人出谋划策,跑跑腿什么的。“回王爷,下官并没有纵火烧作坊,而是查探了一番后就回来了,至于烧作坊的另外一伙人,而且看招式套路,反倒像是宫里头出来的,为了不惊动他们,下官并没有轻举妄动。”官吏出身三卫之一的勋卫,也就是负责守卫皇家安全的护卫,因为晋升太慢索性投身到李泰府内当幕僚,三卫的武功如出一辙,如果同样是这里的人他自然认得出来。李泰轻笑一声,既然也是宫内的人,那么是谁他轻易就能猜得出来了,有这个能力的不过四人,他、太子、李恪还有李祐,有心思害人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李祐,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怎么也对也这不过尔尔的小书坊感兴趣了。他复又将书展开,无论如何,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不过是看看热闹而已。李泰不忘吩咐身边的官吏一句,“以后再遇见这般情形,如今日一般作壁上观,不许插手。”他倒是要看看,他们能搞出什么名堂!☆、第42章图书阁作坊已经停了十来日的工,房屋仓库修整过半,陆陆续续清出来了的残垣断壁被拉往远处丢弃,只是在工匠内流言四起,搞得人心浮动。“哎你听说了吗?周仲义失踪了!”“周仲义?运货的那个伙计?听说仓房就是他烧的,东家的正四处找他算账呢。”他们是签了契的匠人,算是半个奴隶,又在宫里头做过事,对于季婵的忠诚度比一般的伙计要高上许多。当时知道被太子殿下派遣给一个民女的时候,工匠们心里都特别不理解,但是这是命令,一旦下达就必须照做,地位卑微的匠人是没有资格讨价还价的。好在新东家的仁厚,每月工钱不少,而且还给交医保,每年都有年终奖。只要是踏实肯干的,好处少不了!像他们这种签了契的,还有员工宿舍可以住,就在离作坊不远处,厨娘张大娘的手艺也是没得挑,做的炒菜滋味新奇,特别是上次那个胡豆煸rou,焦香四溢!“虽说运货的待遇不比我们,但是和外头讨生活的相对来说好了不是一点半点,怎么还有人会去纵火烧仓房,和东家作对?”“里头的弯弯道道肯定不少,要我说……”瘦高工匠凑到近前,附在另一名工匠耳边。“噤声!东家的事情也能乱嚼舌根?”刘管事走到两人跟前,皱着眉头,面沉如水。两个工匠对视一眼,将手头上的石块搬入推车,虽说东家给放了假,但是清理事故现场也是有工钱的,横竖也是闲着,不如来找点事做。周仲义下落不明,阿锦的线索一下子中断,索性在大街上晃悠,在往前不远就是明晃晃的宫墙,皇宫坐落在长安北,周围是官府和富人区,人口密度比之城南要大。这不,阿锦就被身边急色匆匆的人流撞到了肩膀,直接被挤着向前走,这一挤直接挤到衙门门口。阿锦:“……”“这就是官府在郊外找到了的男尸,看身上的抓痕,估计是被猛兽袭击了。”一名男子掂高了脚尖,看了在地上的男尸一样,转头就跟同伴们卖弄起己见来。“得了吧你,去年流行虎皮大衣和狼毛脚踏,长安郊外四条腿的能动的几乎都被猎户打完了,哪里还有什么猛兽,你说这是让小松鼠给挠的都比这可信。”阿锦听着有趣,伸手把人拨开,“诸位让一让,让我也瞧瞧。”这探头一看,就不由得“哎呦”出声,原来这躺在地上的竟然就是图书阁失踪了许久的伙计——周仲义!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看起来果真是被虎豹一类袭击样子,阿锦再往前凑近了一点,察觉周仲义长发掩盖在脖子上,于是伸手去拨开,只见底下有一条极细的血线。“哪来的小子!受害者尸体是你能随便乱碰的吗?”守在一边的武侯见状,顿时生气的想去抓他。阿锦往人堆里头钻,转眼间就找不到身影了,原来她趁着武侯没注意的时候,早就绕到了另一头。在仔细观察下,阿锦发现那些抓痕虽然凌乱但是十分的干净,上头的血迹很少不说,周仲义的身上一点动物毛发都找不着。人在活着和死后受伤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如果周仲义受到猛兽袭击,那么他受伤的时候流出来的血液应该是向下淌的,而且量也不应该这么少,但假设他是已经被杀死了,平躺在地的时候血就是向两边流淌,凶手想要做出掩人耳目的假象,那只需要用三爪勾在他身上抓挠几道就可以了。知道这种兵器的人不多,官府一般也看不出来,案情只会草草了结。至于脖子上的那道真正是致命伤的血线,让阿锦陷入了沉思,这样的手法她好像见过,是谁来着?“哟,原来是这老小子,啧啧啧,真是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