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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露出狐狸般的笑容,语气却似赌气一般,“不论如何,在这之前,你是我的,我才不会让那个大笨蛋离你太近呢!”抬手去抚惠袅袅散在枕上的发,穿指而过,他却好似能感觉到发触在指尖的感觉一般,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一双桃花眼呆萌地眨了眨,忽地起身,俯头,将唇往她的额上凑。好几次,他没把握好力道,让他的下巴与她的额直接相穿而过,直到第五次,总算停到了一个恰好的位置。她不能感觉到他的触碰,他亦不能真正触碰到她的肌肤,可他那满足的模样,好似在他真的在她的额上打下了一个印记一般。他如孩子一般满足地笑着,温柔地看着惠袅袅,直到惠袅袅睫毛动了动,才又露出了小奶狗般的呆萌神态,在惠袅袅完全醒来前,开口道:“净元大师半个月后去京城与我们会合。”惠袅袅眼睛一亮,那是答应了?!……*……来接人的马车有两辆。惠袅袅见状,便琢磨着与傅芷安主仆坐一辆马车,让宁泽兄妹一辆。还不待她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便见宁姚将傅芷安主仆拉上了马车。美其名曰这是宁王府的待客之道。傅芷安神色复杂地看了惠袅袅一眼,由着宁姚将她拉上了马车。惠袅袅却没有注意,此时正被寻净元大师告别后赶来的宁泽身影挡住。他看着她的眸光有些深邃,面上带着浅浅淡淡的笑意,朝她伸出手来,“袅袅,请。”最后那一个字拖长的音调,让惠袅袅将视线由他的手上转到了他的面上。他要扶她上车?这让她的心跳乱了几拍。惠袅袅摇了摇头,“谢谢世子,我自己来。”不去看他眼中突然流露出来的那抹受伤,快速扶着车门踩着踏凳往上走。沾着雪的绣花鞋底踩在木制的脚踏凳上,很滑。一脚踩上去,另一脚才刚提起,准备借力踩上另一个高度,脚下便滑得让她身体失了衡,向一边歪去。好在手紧紧抓着门框,勉强稳住了身形,只是尴尬得脸上发红,不敢看人。觉得周围即便没有谁发出笑话她的声音,也一定在用目光,在心里笑话她。好在傅芷安和宁姚都已经上了马车。刚准备重新往上走,觉得裙子被什么绊了一下,再次失衡,手上发软,竟没抓稳,再向一边倒去,天旋地转间,记得这个位置站的是宁泽,立时呼出声来,“让开!宁泽,快让开!”宁泽却是稳稳地接住了她,含笑看她,“如何能让?”即便那是一个他看不见的自己,他也不会让。他喜欢听她叫他的名字,这让他觉得,他们之间并不是那么疏离,她对他,也不是她所说的那般毫无感情。惠袅袅惊魂未定,急呼吸几个来回后,发现自己正一手抓着他的衣襟,一手攀着他的肩,而他一手从手稳着她的肩,另一手在身前护着她的腰,她的双~腿正别扭地卡在踏凳与车椽之间,可她此时无从顾及,两人离得这般近,他偏头看向她时,鼻息都能交汇到一处,升起的白雾,朦胧了两人的目光,在两人相隔的咫尺间的距离里,如藤蔓般交缠往上,升到一定高度,又如两片云彩缓缓相融。惠袅袅觉得,这回,不仅是山根,她整个脸都烫了起来。怔怔地看着面前,也不知自己的心跳是失了速还是停了拍,总知,她是感觉不到了,整个人也僵在那里,脑中空白,不知接下来,要做什么才对,也无法去想,自己的裙子怎么会被无缘无故地绊住……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手指动了动,想起,应该先站稳,然后再向他道谢。对,先站稳……念头刚生出来,便再次觉得眼前的景象旋转,停下来时,已经被宁泽放到了车椽上坐定,他站在她身边,拿着一方锦帕按住了她的鼻子。惠袅袅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脸更烫了。不过,丢脸丢多了,也便丢成了习惯,还是觉得尴尬,却已经不如先前那般慌乱,只是垂着眸,自己伸手按住那锦帕,不曾看到宁泽白润的耳垂红似滴血,那色泽悄悄地蔓延到了颈根,颊边。脸上带着笑意,眸中神色是担忧与愉悦混杂。两指相碰间,惠袅袅抬眼疑惑地看向他,他才慌忙收回了按在锦帕上的手。垂着眸,看向她的腰间,玉佩与荷包正并排挂在那里。心念一动,他轻声开口,“袅袅似乎忘了给我回礼。”作者有话要说: 宁泽:如何能让?啧啧啧,宁狐狸开启猎食模式哒23333~~~PS:上一章的红包已发出~~~☆、第五十四章惠袅袅不解地看着宁泽,“什么回礼?”她猜想,应当是又一次帮了她的谢礼吧。他帮了她许多次,是该给他准备谢礼的。宁泽流露出受伤的神色,“前日夜里,我将贴身玉佩送给了你,你是不是应该也要回我一个礼物?”一双桃花眼紧紧地盯着惠袅袅,似乎在控诉她。惠袅袅眨了眨眼,想起,确实是有这么回事,那玉佩,这会还挂在她的腰上呢。还给他?她舍不得。实在太喜欢这块玉佩了。那便回礼吧。可是回什么呢?总不能回块锦帕给他……别的……“我现在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等我回去,让春兰备一份好礼给你送去。只是我那里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很好的,怕你看不上眼。”“那你便送一个荷包给我,如何?”宁泽笑容浅浅,“礼之意,在于心,好不好,贵不贵都不重要,关键是送的人的心意。”惠袅袅那里的东西,除去皇后送的那些之外,稍稍值些银钱的,都是宁王府送去的,他要自己家送出去的东西做什么?惠袅袅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便应下了,“你想要个什么花样的荷包,我回去做好之后再给你。”她不会女红,却思量着,还是要自己亲自做的才显出诚意。那块玉佩与她有缘,又实在贵重。一个荷包的要求,并不为过。在她的记忆里,原主做过不少荷包等绣品,通常都是拿出去换钱的,是以,她觉得在大楚做个荷包送人也不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