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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那一天(郑小军)

    郑小军被评为中国文化大师了,他在南极洲的壮举上了世界各大报纸的头条,最近带着他的专注去北大发表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演讲。

站在这庄严的报告厅,看着台下面那些高材生们,郑小军想起佳佳曾经告诉她,十年前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以客座教授的身份登上这个讲台……

郑小军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种绝美而又明媚的脸,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长了一张妖艳的脸,身材极好,却还有着惊世的才华。

看到郑倩,你会想到一句话:有这样的美貌何须大脑,有这样的大脑何须容貌?

可偏偏她却两者兼具备!

郑小军常常觉得,如果之前没有遇到佳佳,她肯定会爱上这个女子,可是他先遇到了佳佳……

这一切,直到他出事的那一刻,郑小军才知道,即便是先遇到了佳佳,他还是爱上了这个绝顶聪明的女子,可惜……

郑小军做完演讲之后,立马让人订了机票,从帝都飞到长江以南的w市。

她住院了,昏迷了,他从来没有来看过她,因为他在害怕,害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

但是,今天,他来了!

黄昏中,他推开病房的门,阳光随着他一起进入病房,落在病床之上,带着温暖。

郑小军穿着他兼备gore-texxcr材料和gore-texxcr大底的garmont的登山鞋,一步一步地朝着病床走过去,他的步子很轻,没有发出太多的声音,但是病床前那个坐在小椅子上,盯着病床上瞧的小男孩还是转过头来,看着他。

“我的动静太大了吗?”

郑小军问道。

“我希望你的动静能再大一点,最好能吵醒我妈咪。”小源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声音之中的情绪很低落。

“你是她儿子?”郑小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小男孩!

这个男孩看起来有六七岁了吧,可是郑倩才二十四岁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儿子呢!

“非婚生的。”小源眨了眨眼睛,一语双关。

“哦。”郑小军点点头,没有流露出什么别样的情绪来,“你是王允之的儿子吧。”

“啊?你怎么知道?”小源有些意外,他的话,一般人都会怀疑他是郑倩的儿子才对啊。

“其实我们见过面的。”郑小军说道。

“什么时候的事情?”小源问道。

“不重要了。”

郑小军的声音淡淡的,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一般,说话间,他的目光浅浅地落到郑倩的脸上。

她的脸色很惨白,唇瓣上没有一点血色,甚至还有些发青。

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她的美丽,即便是昏迷,即便是面无血色,她依旧美得一塌糊涂,仿佛一个等待王子拯救的睡美人。

传说中,王子低下头,吻一吻睡美人,她便会醒呢!

但是,郑小军却并没有低下身来,因为她太圣洁了,让他不敢贸然行动。

记忆中只见过这个女子两次,但是却可以感受到她的格……郑小军不愿在没有得到她的许可的情况下冒犯她。

他静静地站在她的病床边,一直站着,看着温和的夕阳洒在她的脸上,给她惨白的脸增添了血色,让她更加地美丽动人。

“叔叔,妈咪她一定会醒过来的,对不对?”

小源小心翼翼地问出这个问题,自从郑倩昏迷之后,这是他第一次问出这个问题,之前,他曾经坚信妈咪一定会醒过来。

妈咪,她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她怎么可能会被病魔打败呢?

妈咪,她那么爱他,她怎么忍心将小源一个人丢在这个世界上呢?

妈咪,她曾经说过,即便她一直在美国生活,她也不会加入美国国籍,因为她要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具备中国国籍的华人!(之前那两个和平奖的都被开除国籍了。)

妈咪,她还没得诺贝尔奖!她怎么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呢?

……

郑小军沉默了,他不知道郑倩能不能醒过来,他不想对一个孩子说谎,哪怕那是善意的谎言。

他不喜欢说谎。

“叔叔,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了,明天还要上课。”

当黄昏的最后一缕亮光被吞灭的时候,小源抬起头,对着郑小军说道。

“如果叔叔想再看一会儿妈咪的话,可以继续留在这里,不过你离开的时候要记得通知护士小姐,顺便把门关好。”

小源平静地对着郑小军交代完毕,然后嘴角微微上扬,对着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走了,叔叔掰掰。”

说完之后,他走到旁边,把作业本放回书包里面,转身朝着外面走去,小小的人,大大的书包。

多么坚强的小孩啊!

郑小军忍不住感慨!

他可以感受到郑倩对这个小孩的重要,但是面对她现在这个状况,他却不哭不闹,每天都坚持去上学,坚持来看她……

这个孩子,真是善解人意……

小源走之后没多久,郑小军也走了,他又背上他的背包,踏上旅途,临走前,他去看了佳佳。

佳佳的女儿很漂亮,长得像陈言恪,看得出来,她很幸福!

郑小军这才发现,原来他对佳佳的感情更多的是兄妹之情!这个女孩,有些柔弱,所以他会忍不住想保护她,照顾她……

“学长这次要走多久啊?什么时候回来啊?”佳佳问道。

“不知道。”

这是郑小军的答案。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回w市,他只知道自己会一直走,直到在这个世界上再次遇到她,然后带着她一起回来……

郑倩,我不信你就这样昏迷了,你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对不对?

那么,就让我去把你找回来吧……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风景,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陈冠希)

那一年的七月,陈冠希收到了重点高中的入学通知书,他以全市中考状元的身份考进了w市一中,成为w市三好学生的代表,成为家长们教育孩子的模范。

那一年,他也终于懂了爱与被爱。

他知道,原来当初mama给他起这个名字因为在她看来,他的到来给她冠上希望的帽子,他几乎每一天都会收到从意大利记过来的明信片。

原来,从他出生的第一天,mama就开始给他写明信片了,一天写一张,记录了对他点点滴滴的爱……

陈冠希依旧每个月都会去看苏丽雅,给她带她最喜欢的红玫瑰,因为他爱她,不管她在哪里,他都爱她。

陈冠希,现在对王佳佳还是不苟言笑,但是他会记得她的生日,会在教师节的时候送她礼物。

他非常宠小叔叔的女儿,喜欢叫她小公主。

他会和小源一起做高考题,比赛看谁做得好,虽然对方才读小学,但是陈冠希却总是输,不过他总是越挫越勇!

林智慧虽然和陈言俞离婚了,不过依然住在陈宅,陈冠希有时候会和她一起陪爷爷散步,一起陪爷爷听昆曲……

“mama,我现在过得很开心。”

把一束火红的玫瑰放到苏丽雅的墓前,陈冠希浅浅地笑。

“mama,下个月我可能暂时不能来看你了,我要去一趟意大利,你要是觉得寂寞的话就来我梦里找我吧。”

陈冠希对着墓碑上苏丽雅的照片笑得很灿烂。

他要去意大利了,去看看那个爱他的mama,还有……爸爸……

陈冠希终于明白王佳佳说得对——凡事往好处想,对别人好一点,这样真的会比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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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佑安)

纽约的街头,一个背着一身行囊,穿着手绘个t恤东方男子惬意地徜徉着,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世界各地流浪,做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浪画家。

见得多了,他渐渐地也成熟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幼稚和冲动了。

现在回想起来,昔日,得知父母的事情之后的负气离去多多少少有些幼稚,二十多岁的人了,那时候怎么就不明白父母也一样是人,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作子女的能给他们的只有尊重。

虽然有些不沟同mama以前的做法,但是渐渐的,也有些理解她了,mama那个时候也是因为太爱了吧!爱情会让人冲动呢!

其实,现在,最孤独的是mama!

人年轻的时候,很多时候都喜欢一个人,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却会变得害怕一个人,害怕孤独……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陈佑安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mama寄明信片,不在mama身边,但是让她知道自己的轨迹,这也是好的……

纽约,是他这段漂泊的最后一站了!

游完这里,他打算回到大洋的彼岸,回到祖国,回到w市,学着帮mama处理一些事情吧!这样可以让mama轻松一点。

纽约的街头,繁华无比,陈佑安依旧吊儿郎当地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芳草地,抬起头,发现蓝天、白云、绿草,遥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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