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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行踪么?”白逸研状似不经意的提醒道。我黯然敛眼,要是白XX没有骗我的话,那么他们现在还在不停地寻找着我!可是他们想要的那本医书不是找到了么?他们现在找我要做什么?我可不会天真的认为他们找我是因为他们都爱上了我,他们是这世间的佼佼者──亦可以说是人中龙凤,又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乡村土包子,怎可能同时喜欢上一个被人像泄欲工具一样玩弄过的女人呢?!我深吸了一口,心中深藏的苦涩像条毒蛇一样向心脏狠狠地咬了过去,“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白少侠已经教了我易容术,我外出时易个容便是。”一方面离都繁华,钱来得容易,二是离都由于距离京城又近却又不会太近,这个距离刚刚好是个找人的盲点。这样好的躲藏地方我不去,岂不是可惜?他瞥了我一眼,举起筷子夹了小菜入口,“离都人蛇混杂,要在那里开店恐怕不容易。”我从来没有猜透过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救我又教我易容、教我用毒,还藏了我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时间,我虽然已经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去猜测各种的可能性,但到最后发现都不是!──他的目依旧扑朔迷离。用了一年的时间,我也只肯定了一点──那就是他与阎晟那些人有着某些怨恨纠葛。我虽然清楚他教我那些本领背后的原因定是有某种对付他们的目的。但是具体是什么目的,我依然猜测不透。我亦徐徐举起筷子夹了小菜放入口中慢慢嚼食,“这也正是我所当心的,但是事在人为。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一句话道明了我势在必行的坚韧之心。“你想在离都找个人合作?”白逸阎是何等聪明之人,她这么一说,他自是知道她的想法。我要走出去应该是他希望的,不然他何必教我用毒、易容?可是今日他好像对我即将离开脸色有着薄怒。是我出去的那个时机未到吗?不!他是个极会谋算是人,要是时机未成熟他怎么可能把用毒之处教给全部教完?──所以,他一旦教完该教的,那么说明这个时机也应该成熟了。可是如今他为何会一脸阴郁?猜不透!这个人心机太深了,我从来就不透他的想法!“嗯。”我佯装听不出他语气里的薄怒,点了点头,笑笑,道:“现在的我身无分文,这也是唯一可用的法子。”他睨了眼我身上自制的衣物──淡雅又有格调。他淡淡道:“离都人杰地灵,你要找合作人,凭借着你的聪慧定是不难。但是为商者多jian诈,你从中得到的利益恐怕会很少。”我一笑,“我只要实现理想就好,钱财之事以后再说罢。”我不为所动,事在人为,事情还没有开始怎么能知道从中得到的利益是多是少?此时,风撩起他的发丝,徐徐地在空中妖娆,长长的发梢从正面直直地拂到我的脸上带来痒痒的感觉。我不自在地用手拂去他的发丝。他瞥了我一眼,撩了撩被风吹乱的长发,随后优雅的端起豆浆,敛了眉目,浅呷一口,再缓缓说道:“这样吧,最近我也想做些生意来玩玩,不如你就跟我合作什么样?”我心一颤,想摆脱他并不会容易,“哦?白少侠还真真是精力充沛,什么的事情都想‘玩一遍’。”话一出口,我才惊觉自己的语气里藏有太多的愤怒。“桃花姑娘你跟谁不是合作?再说你我相识一场,我总比那些你不认识的人来得可靠的多。这点我想桃花姑娘应该比谁都要明白。”白逸研幽幽开口,其中的威胁意味很明显。他在话里已经明确告诉我,我要开衣坊店──可以!但是前提是跟他合作,不然我不但不会成功,在他的势力‘起作用’下,我到头来可能会落得很凄惨。我垂眼,亦捧起青瓷碗,豆浆的温热温度顺着碗沿蔓延到掌心,稍微温暖了我冰冷的心,“白少侠说得极是,这世道人心险恶。诚蒙白少侠不弃,那我就敬不如从命。”他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不答应也不成。我提醒自己千万不可心急,凡事都要慢慢来,先挣到钱,招兵买马的事只能以后再想法子去做。“桃花姑娘太见外,你不要前一个‘白少侠,后一个白少侠的唤我,以后就叫我为白大哥就好。”白逸研勾唇道:相处一年多来,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一直都是以‘白少侠’称呼他的。不过这也不奇怪,以她的聪明怎么会看不出当初他的用心?只是她比一般的聪明人更加聪明了,她聪明得懂得装傻,从来不去点破发现的事情。好耐性,太聪明。“嗯,白大哥。”只是称呼而已,我从来不会去在乎。他要我怎么唤,我就怎么唤。这不是没有个性,只是能屈能伸,“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去离都?”“桃花meimei说要什么时候去?”他的那双黑瞳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我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一句‘桃花meimei’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白大哥,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明日我们准备一下,后天就启程去离都罢。”我敛眼,藏住眼中的波涛汹涌。拥有自己的势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成的,我必须抓紧时间。“嗯,就按桃花meimei说的办。”他柔声应道。浅笑浮在唇边,璨若娇阳,夺人心魄。我蠕动了几下嘴唇,很想喝叱他:‘能不能不要叫我桃花meimei!’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因为以他的恶趣味而言,我越不喜欢的,他反而会做得越欢。忍吧,忍吧。反正就只是个称呼而已。舟车劳顿了一个月,我们终于来到了离都。这里的繁华不比京都差多少。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在狭窄的路段处还人山人海的走不过去。话说要生意要选择店面的位置很重要。在客栈里住了三天,在不断的考查奔走中,我终于寻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其实以他的势力不需要我亲自找就会以有很好路段的店铺。但是他却故意不用,冷眼淡看我东奔西跑的忙碌着。我冷笑,其实我也不需要那些路段。“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他抬头望了望我寻到的这一处房子──发亮的膝黑大门,高吊着的两个大红灯笼。“是。”我笑着点了点头,门前,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