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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家庭气氛,越发让我显得格格不入。我到厨房跟舅舅舅妈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回到房间去。我把纸鹤从大衣口袋拿出来,它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我把它的翅膀重新捋平,夹在日记本里。我不想写日记,所以只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生日快乐,童雪。”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很大,卧室窗子正对着小区的车道,有车子正驶进来,模模糊糊的声音,周遭的一切都嘈杂而琐碎。这是我十六年来独自度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礼物,没有父母的祝福与温暖的笑容。可是以后的生日,我都要自己一个人过了。开学后我们的以微弱票数,输给了另一个小组的,演朱丽叶的是林姿娴,林姿娴人如其名,姿态娴雅,美丽大方。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曾经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全市的中学生英文演讲比赛。还有人说她就是校花,但我们学校漂亮的女生颇有几个,所以校花到底是谁,就一直没有定论。但她演的朱丽叶让全班都拍红了巴掌,实在是精彩,风头把演罗密欧的那位男同学完全压了下去。后来英国老太太强强合并,重新调整人员排了,萧山演罗密欧,林姿娴仍旧是朱丽叶。这出剧当年颇为轰动,俊男美女,优雅标准的英文发音,一度两年间在本校有外宾来访、友好学校联谊时,都是表演的保留节目。我脸上的冻疮已经好了,蛇油非常有效,虽然味道有点膻膻的,但涂了几次后就见了效果,没等那瓶蛇油用完,我的冻疮早就无影无踪。新学期开始之后调整了座位,萧山不再坐在我后面了。下课十分钟他仍然见缝插针的去打篮球,他课余的活动又很多,跟林姿娴排练,参加奥赛培优……我的全部心思也都在学习上,下半年就要高三了。偶尔我还是向他借英语笔记,因为他写的笔记又工整又齐全,班上不少人找他借来抄。我最喜欢数学课,因为教数学的老奔最喜欢的学生就是我,而老奔最没辙的学生就是萧山。因为萧山数学成绩好归好,但却是不听话的学生。老奔一讲例题,就把我和萧山叫上去在黑板上先做解答。同一道题目,我们总会用不同的方法解出来。我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稳妥的,而萧山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简单的,他为了偷懒经常会用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步骤,好比武侠里剑走偏锋的险招。而我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老奔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我哪次比萧山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的夸奖我。要是萧山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力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里的老怪,唯恐得意的弟子输给了旁人。其实我也喜欢和萧山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换算正飞快的冒出来,胸中萌生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我一心总是想要赢过他。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他赢我更多。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奔非常得意的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但全班哄堂大笑,我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这句话后来在班上流行了很久,连外班都知道老奔说过这句名言。不过很少有同学拿我和萧山开玩笑,大概我们俩看起来太不搭,萧山外向聪明,而我则是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倒是有人经常拿萧山跟林姿娴开玩笑。女生们总拿林姿娴打趣:“朱丽叶,你的罗密欧呢?”有时候萧山和一帮男生站在走廊里,看到林姿娴从楼下过,一帮男生也会起哄:“哦!朱丽叶,罗密欧在这儿呢!”林姿娴很大方,开这样的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帮男生嫣然一笑。她性格好,脾气又温和,朋友很多,不仅好多女生跟她关系好,不少男生也跟她是很好的朋友。萧山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他拿到了奥赛奖金。班主任大喜过望,觉得他明年保送名校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因为还在高二,大家即将面临未来高三整年的煎熬,于是所有的人都兴冲冲。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的跳出来,难得的洒脱开怀。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几位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猴子”的同学侯玉冬喝醉了,一个劲拉着萧山要再敬他一杯。萧山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姿娴替他解围:“别让萧山喝啦,待会儿真喝醉了。”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ORomeo,Romeo!whereforeartthouRomeo?”所有的人都被猴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猴子说:“罗密欧不喝,朱丽叶喝吧,要不这杯酒你替他喝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林姿娴落落大方:“喝就喝。”她刚接过杯子,就被萧山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萧山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行啊,这才叫风度。”我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谁知道萧山追上来,说:“我跟你一块儿吧。”我问:“你不是住西边?”他说:“我爸妈回来了,我今天回自己家去。”又催我:“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萧山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拽了进去。我估计车门就是在我身后堪堪合上,差点没夹着我的头发。萧山还紧紧抓着我的手,因为惯性我向前一扑,他已经把我抱住了。我的耳朵正贴在他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他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怦咚怦咚怦咚……比我自己的心跳得还要快。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又比我高很多,呼吸仿佛就拂在我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我的额发,拂在脸上痒痒的。我几乎觉得从耳朵到脖子都是guntangguntang的,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几乎丧失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