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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那么喜欢你了。”季嘉南喜欢殷喜不假,他也一度认为自己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到可以为她放弃一切,然而当两人的唇瓣即将触碰在一起的时候,他顿住了,那一刻他脑海中浮现了很多,然后他忽然顿悟。他所谓的很喜欢殷喜,不过是在代替另一个人喜欢罢了。而他因为喜欢做出的种种疯狂行为,也不过是为了能刺激到那人,让他能够为了喜欢的姑娘努力搏一把。“殷喜,其实当我准备亲你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事实的真相就是:季嘉南没有亲到殷喜,在他俯身的那一刻,就已经察觉到门口有人进来,但他之所以没有起身,是因为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为了刺激那人做的最后一件事,成与不成,那人究竟是什么态度,他付出了太多代价后,就再也不会管了。毕竟,他再怎么代替他去为所欲为,可他始终不是他啊。叮叮叮——咖啡馆的门打开又被人关上了,说完最后的话后,殷喜转身就离开了,恶意退散,临走时她在看他时眼中终于没了愤恨,那种无波的平静,却更让季嘉南觉得不好受。“祝你以后幸福。”这是殷喜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季嘉南看着殷喜远去的背影,摇着头笑了笑,不知怎的,竟觉得自己有些凄凉。“……”三天后,季嘉南结婚了。那天气温骤然转凉,殷喜换上了厚实的外套,看到乐川发来的消息时,她正站在路边对着一辆电动车发愁。这辆电动车是柯闲骑来的,今天两人约好了要一起出来玩,谁知玩到半路柯闲的经纪人找她有事,急急匆匆开了车就过来将她接走了,于是电动车就落在了殷喜手中。说出来也不怕丢人,殷喜虽然会骑,但还未从马路上奔驰过。接到傅景时的电话后,殷喜无奈的骑上小电车赶了过去,说好的十分钟赶到,她却硬是又迟到了十分钟。“知不知道十分钟的时间我能谈下多少笔生意?”为了今天的约会,傅景时硬是推掉了一下午的工作,他穿了一身黑色大衣站在殷喜身边,瞥了眼她身边的电动车。“你骑得这是什么东西?”“电动车啊。”自从见过季嘉南之后,殷喜对傅景时又多了一份亲近,她坐在车上伸手抱了抱他,拍了拍电动车的后座。“上来,我带你去玩。”“你要让我坐这个?”傅景时微微眯眸,正想出声说些什么,就看到一辆电动车从他身边驶过,他望了眼车上的男女,忽然就挑了挑眉,长腿一迈就真的坐在了后面。“你……”殷喜愣住了,她原本就是想逗着傅景时玩玩的,谁知他真的会坐上来。如今傅景时从身后揽着她,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后颈,她把着车把下也不是,不下也不是。“愣着干什么,开车啊。”在傅景时的催促下,殷喜慌乱的开动电动车。以龟速在马路上行驶,她抽空问了句。“阿时,我们现在要去哪儿?”“车是你开的,你想带我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高大的男人坐在车后显得有些拥挤,他用胳膊揽着身前人的腰身,身子前倾懒惰的将下巴贴在她的身上,气息撩人。“小喜,你的腰怎么那么细?”“小喜,你身上好香。”都说自作孽不可活,殷喜此时可算是尝到苦头了。原本就是驾驶新手的小姑娘骑得速度更慢了,车把摇晃了几下,最后她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停下,没好气的说道:“这车我不开了,你来!”让傅景时开电动车?穿着贵气清俊的男人,这还是长这么大来第一次碰电动车。简单的了解下怎么运行,车子重新上路了,从龟速到飞驰,车速一下子有了质的飞跃。“傅景时,你慢点开!”初冬的风扑在脸上有些疼,殷喜又因为害怕不由得将脸埋在了他的后背,然而傅景时就喜欢看她这副依赖自己的样子,于是车速开的更快了,殷喜赶紧抱紧了他。一股寒风吹过,殷喜露在外面的手有些泛凉,靠着大暖炉似的傅景时,殷喜蜷缩了下手指,心中忽然有了个主意。“阿时——”轻轻唤了声前方的傅景时,殷喜将自己的小手开始一点点往他衣服里送,电动车的方向一下子失去准头,险些和前面的车撞上。……第61章XX她(一)那天的约会,可以说是场灾难。因为当殷喜将自己的手完全伸入傅景时衣内的时候,车子撞上了另一辆车子,两人双双摔在了地上,也幸好冲击力不强衣服穿的又厚实,所以双方都没有受伤。这应该是傅景时从小到大以来,最丢人的一次了,而且最丢人的是,当他护着殷喜摔在地上时,车子砸在了他身上,而途径这片区域的乐川,却刚好将这幕拍了下来。于是一小时后,傅大少爷骑电动车摔倒在地的照片在圈子里传开了,接下来的几天内,他接到了不少‘慰问电话’。“好玩吗?”在确定殷喜没有受伤后,这是傅景时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彼时他人还坐在地上,明明是该很狼狈的姿态,可他做出来却一派从容。凉风一股股的刮过,大衣中的灰色毛衣因某人的动作而上掀,露出一大块裸.露的皮肤。傅景时瞥了眼殷喜还塞在他衣服里的手,清冷的眉眼间沾了丝若有若无的妖邪,殷喜被他的神情吓得浑身一哆嗦,赶紧将手抽了出来。“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有点冷。”“冷?”毕竟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傅景时很快就站了起来,他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将殷喜从地上拉起,揽着她笑得温柔。“既然你这么冷,咱们也别在外面待着了,我带你去我公寓暖暖怎么样?”不怎么样,真的不怎样。就傅景时现在这个状态,殷喜真是傻了才会主动往狼窝里送,可傅景时刚才那句询问不过是装装样子,根本就没给她拒绝的机会。“……”殷喜原本以为,傅景时在B市一直住在玫瑰庄园,谁知他在市中区还有一处公寓,三室两厅,装修简洁大方,与他平日的别墅风格不符。“我还以为你只喜欢住别墅。”这还是殷喜第一次来他公寓,除却以前他住的各种大小别墅,这种规模的公寓才有个家的样子。傅景时将外套脱掉,闻言后只是勾了勾嘴角,并没有解释太多。其实他并不是喜欢住别墅,而是喜欢住空间大一些的房子。以前的他自然是喜欢房间越大越好,可自从殷喜离开后,他总觉得自己住在大